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0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秦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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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通过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存在着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3、政策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进而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使用,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8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存在着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3、政策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进而影响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机构、明确具体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0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柏年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使用,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