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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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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4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472,516.24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123,267,467.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8,020,130.91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议案,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情况,可以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93,242.18万元,其30%为27,972.65万元。考虑到公司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2023年11月27日和2023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约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预计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为确保前述计划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公司所属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随着市场对配电系统的要求提高,对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技术壁垒、行业进入和资金门槛较高,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将利用现有宏观经济和良好的市场机会,通过同业扩张、技术创新以实现产品领先,并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设备升级改造及维持平稳运营。

(三)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执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公司上市以来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股东回报规划。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召开前,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亦将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投资者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与公司进行沟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机制及实施要求,同时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现金分红具体政策、最低分红比例、决策和调整机制等。公司亦将持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和落实现金分红工作,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34.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5.5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22年5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18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期末募集资金结余中220,144.91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已于2024年2月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2年5月9日,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等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账号1106021129210889901)已经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外(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下设的二级支行。

2.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账号1106021129210889901)已注销。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下设的二级支行。

4.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34.42万元,系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4,424,661.8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810,157.5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本次预计置换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234,819.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982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514.78万元,2023年取得理财收益19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7天智能通知存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有实际收益但未赎回系该7天智能通知存款滚动续存147,811.98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使用票据方式支付部分资金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技研中心建设对公司现有研发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新增研发设备、软件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办公网点的租赁装修、设备购置以及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活动等。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研发技术水平,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性,增加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快研究成果转换,提升公司研发及生产效率,优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营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覆盖度进一步增强,品牌知名度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大幅提升公司营销总部对销售业务的管理效率,从而拉动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投资金额,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 25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德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度报告》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