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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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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5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本报告期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615.69万元,减少净利润1,308.90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1,308.90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4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86.55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0.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止2024年3月31日应收款项核销合计人民币0.73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不影响公司2024年一季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减少公司2024年一季度利润总额286.55万元,减少净利润233.88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233.8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应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4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3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王子璇、独立董事栾凌、独立董事刘煜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人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周路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公司保持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应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分析了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与2023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公司结合202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经营成果为基础,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公司经过对行业市场信息的收集、总结和分析,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96,889万元,净利润预计2,500万元。

特别提示: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受到复杂的市场状况等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影响企业实现财务预算目标的因素复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30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51,463.4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0,382,934.5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85,765,698.47元。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30)《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10,382,934.5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10,382,934.57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增加担保方式。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立昂技术中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3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职工监事宋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分析了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编制了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公司经过对行业市场信息的收集、总结和分析,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预计2024年度公司将实现营业收入96,889万元,净利润2,500万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预算数据合理,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受到复杂的市场状况等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影响企业实现财务预算目标的因素复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30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51,463.4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0,382,934.5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85,765,698.47元。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方式,是基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立昂技术中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