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3,325,236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伊晔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伊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慧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伊晔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5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