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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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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1版)

除上述修订主要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并施行以下规则与制度:

1、《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公司章程》和制度的修订与施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24-01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C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C区聚业路116号)集团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请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另需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本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5月15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为准)

登记传真:023-89028051

登记邮箱:security@loncinindustries.com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C区聚业路116号隆鑫C区集团大楼502室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C区聚业路116号隆鑫C区

邮 编:401329

电 话:023-89028829

传 真:023-89028051

联系人:张先生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为便于会议准备和安排,请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4年5月15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会议当天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未提前登记和携带相关证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1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2023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后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总体情况

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8,937.07万元,具体如下:

(一)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39.8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按组合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7.33万元;其他应收款前期计提减值损失本期冲回936.86万元,主要为公司本年收回山东丽驰股权转让尾款及质保金,对应冲回前期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9.48万元

(三)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末按可回收金额计算固定资产,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因汽车零部件业务客户需求下降,相关专用设备闲置造成相关设备闲置等原因,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38.69万元。

(四)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末按可回收金额计算无形资产,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因部分研发技术对应产品需求下降,商业计划不达预期,本年对相关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3,358.74万元。

(五)对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与意大利CMD少数股东签订的《框架协议》约定条款等,公司将对持有的意大利CMD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目前因《框架协议》各方约定的协议交割先决条件尚未全部达成未实施交割,同时,各方均愿意继续履行《框架协议》,即在《框架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尽快实施交割。据此,公司对意大利CMD的股权投资作持有待售处理,根据股权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19,967.75万元。

(六)对商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聘请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评估”)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收购的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机械”)形成的资产组商誉减值事项进行评估和测定,秉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形成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12,516.39万元。具体如下:

1、背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增资和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500万元增资取得金业机械10%的股权,并以人民币36,400万元现金方式受让金业机械三名自然人股东增资后的金业机械56%的股权,即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金业机械66%的股权,在合并报表中形成的商誉初始价值为29,421.2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净值13,946.89万元。

2、商誉价值的评估情况

经华康评估对商誉资产组的评估,出具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4】第20号),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2,516.3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937.07万元,本期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当期利润总额38,937.0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1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421,845.98元,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000,536,391.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2023年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164,283,348.00元后,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419,674,889.8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本2,053,541,850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205,354,185.00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2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1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含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公司监事税前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津贴共计88.65万元。主要为:公司内部监事(含职工监事,下同)薪资按其兼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管理职务,结合行业水平等确定,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每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岗位工作绩效予以考核确定,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监事2023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80.65万元; 外部监事津贴合计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内部薪酬制度,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内部监事薪资主要按其兼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管理职务确定,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每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岗位工作绩效予以考核确定。外部监事津贴为8万元/年。

本议案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1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议案,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 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新区祥福路2号综合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671046253D

成立日期:2008-03-13

法定代表人:张庆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张庆持股93.3333%、张小蓉持股6.6667%

主营业务:通用机械零配件的加工和销售;汽车零配件和摩托车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和金属材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胞妹涂建容配偶张庆控制(持股93.3%)的企业。

2、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B区华龙大道99号隆鑫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093650157

成立日期:2001-04-19

法定代表人:万学仕

注册资本:11,567.9762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7.80%、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20%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和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钢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和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隆鑫控股持股5%,隆鑫控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

3、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11号26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39821181P

成立日期:2002-07-01

法定代表人: 欧智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涂建敏持股99.00%、唐菡遥持股1.00%

主要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的胞妹涂建敏控制的企业。

4、重庆隆恒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09326964L

成立日期:2001-01-20

法定代表人:郑亚民

注册资本:4,6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经营、住宿服务等。

股权结构:渭南鸿景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00.00%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间接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隆鑫控股持有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29%的股权;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隆恒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四、202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24年度公司与亚庆机械签订了《产品购销购合同》,主要内容是采购箱体、动力盖、后支架、电机盖等配件。

2、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压铸有限公司与镁业科技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采购箱盖等零星加工劳务、承接镁业科技部分机加业务。

3、2024年度公司与宝汇钢结构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租赁房屋,并支付房屋租赁租金及能源代缴费用。

4、2023年度公司与镁业科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23年5月1日起至2033年4月30日,租期10年,主要内容是公司租赁房屋,并支付房屋租赁租金及能源代缴费用,租赁面积合计3,029.10平方米。

5、2023年9月,公司与重庆隆恒签订了《商务协议》等,主要约定公司享受优惠房价、结算等内容。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均予以明确,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法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亦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六、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公司对关联方往来款项定期进行结算和检查,以避免形成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1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重要内容提示: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包括“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和通知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就租赁业务中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合并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1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和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卫红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锐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含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若因审计内容变更超出预期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