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智能安防”、“音视频监测”、“数字水印技术”三大业务开展经营,为客户提供贴合行业特点的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升级音视频监测技术,拓展行业应用,开发数字水印的衍生应用场景。
(一)主要业务
1.智能安防
智慧金融:基于在视频监控领域的丰富经验,公司结合金融行业的行业应用特点和客户的实际应用需求,为银行等金融类客户提供安防产品、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有效集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门禁控制系统、消防预警系统等各类安防子系统,实现各个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协同工作,提升安全保卫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
智慧公安:依托综合应用管理平台,整合现有城市报警与监控资源,结合公安客户的实际应用需求,提供“一对一”定制化产品开发和专业化的整体解决方案,运用高清监控技术、智能分析技术、业务系统集成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先进安防技术,科学优化监控布局,建立远距离全局把握、区域就近感知和近距离深入观测的立体防控公安信息化管理系统。
智慧社区:为推进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实现社区的高效、便捷管理,提升环境安全及生活服务质量,公司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智慧平安社区智能防控系统,面向公安、社区居民、小区物业,基于主流成熟平台技术,采用组件技术、数据库技术,充分体现了平台软件系统的安全性、先进性、可扩展性、可移植性等。在综合管理平台的统一协调下实现资源共享与信息互通,实现系统的统一配置、统一监控,从而达到管理便捷、数据直观与业务融合。
2.音视频监测
音视频监测以云计算技术为基础,依托原有的监测系统技术,研发了具有先进水平的监测云系统平台,形成全新的监测业务支撑体系,实现了集广播电视、新媒体监测、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质量监测,节目内容监听监看以及广告内容监测等于一体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反应快捷、数字化、网络化、高度自动化的监管系统。
3.数字水印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是向数据多媒体(如图像、声音、视频信号等)中添加某些数字信息以达到文件真伪鉴别、版权保护、文件溯源等功能的技术手段。基本原理是将与原始音视频媒体信息内容相关或不相关的一些标识信息直接嵌入数字对象内容当中,不能影响原音视频媒体内容的使用价值,并且不能容易的被人的感知系统所察觉。通过这些隐藏在音视频媒体内容中的标识信息,可以确认内容原始版权拥有者、实际购买者,或者音视频媒体是否真实完整。
(二)经营模式
公司在安防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市场渠道、合作伙伴和实施项目,智能安防业务主要通过与优质客户的持续合作及参与大客户的招投标获得订单。公司以视频监控等安防系列产品为基础,集成各类安防子系统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安防系统平台,借助核心软件研发优势建立智能安防系统及后续的项目运营。
音视频监测业务为监测产品(专业软硬件)销售,监测项目集成,监测项目运维服务。公司以硬件前端设备和监测行业软件研发为核心,在自主研发的监测产品基础上,集成第三方软硬件(接收、显示、存储、网络、安全类等产品)完成监测业务平台建设,接入相关的监测硬件产品和第三方软硬件构成一体化监测系统平台,并提供项目的运维服务、备品备件供给、系统升级服务。
数字水印技术业务主要为研发销售数字水印专业软硬件、授权以及数字水印相关的集成项目。公司依托自主产权的数字水印技术,为客户提供基于数字水印技术的内容安全和版权保护产品和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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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行完成:公司向沐朝控股发行89,221,410股人民币普通股,确定发行价格为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484,178.00元。2023年12月27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汉邦高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224002号),确认募集资金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本次发行的89,221,410股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该事项的完成不仅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还可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保障公司业务的良性、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