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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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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62版)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2版)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5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5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和2023年12月26日转出节余资金94,080,346.12元和540.41元,实际转出的公司节余资金合计94,080,886.5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包括:

(1)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既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 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鉴于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本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93,699,545.2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080,886.53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229号),鉴证结论为: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创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创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永创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总投资为59,598万元,其中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14,127.50万元以自筹资金投资,剩余固定资产建设投资45,470.5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为30,540.94万元,2018年9月起项目开始建设,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注2]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由于配合政府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延后,同时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工程实施进度。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完成该项目厂房建筑工程建设,并于2023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11月完成厂房建筑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设备分期投入且本期已投入完毕,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按照已投入设备新增产能计算,项目投资完成未满一年,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本公司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将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节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08.09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设备款结余金额为359.41万元

[注2]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因工程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导致工程略有延迟。2022年6月16日,该项目的厂房建筑工程已经完工,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厂房建筑工程于2022年6月建设完成,本年度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以外,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注2]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与预计效益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