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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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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3版)

结合前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技术变革趋势,以及公司战略规划、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和研发投入需求,公司当前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作为一家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公司通过“企业级产品+本地化服务”的双轮驱动业务模式,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全面的IT运维产品及服务,保障客户核心IT业务系统的有效稳定运行。公司始终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能力。未来,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变革前沿方向,坚持持续性的研发投入,全面提升运维数字化、智能化能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公司核心业务,为客户的数字化及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全面IT运营支撑保障。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505,934.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0%;实现营业利润61,599,934.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563,001.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2024年度,公司将在“做数字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的守护者”使命的引领下,紧紧围绕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主业,扎实做好为企业数字基础设施提供全面运营支撑保障、扎实推进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拓展与行业伙伴合作维度与深度和推进各行业客户市场拓展工作、持续打造智能运维标杆客户等各方面工作。为确保前述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近年来,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的新技术和新应用持续不断涌现,我国数字经济延续蓬勃发展的态势,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数据要素活力持续迸发,产业数字化转型更加深入,公司所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IT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细分领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为此,结合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的现状,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变革前沿方向,扎实推进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全面提升IT运维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同时不断加强行业生态体系建设,持续迭代新一代智能运维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为紧抓行业及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水平及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2024年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提前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积极防范各类市场和经营风险,公司需要充分预留发展资金,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规划,以应对日常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整体业务发展、研发投入、标杆客户打造及战略持续升级所需。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成就无边界智能运维”的愿景,持续优化和迭代智慧运维产品及服务,全面提升IT运维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同时不断加强行业生态体系建设,持续迭代新一代智能运维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及公司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将继续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发生,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系从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兼顾了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按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提供便利。此外,中小股东可通过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司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主业,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符合《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网络”、“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2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22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2021年1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3日,公司及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技术”)、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新炬网络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开立的专户已于2023年8月30日完成销户。

注2: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1-12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200.00万元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剩余的3,000.00万元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确认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4,2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授权的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授权的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通知存款

单位:万元

2、结构性存款

单位:万元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现金管理产品的赎回情况,具体详见《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和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和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8月,上述结项项目相应的结余资金3,987.47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219346279103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用于“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本次“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公司保留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12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和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7,5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3.41%。前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项目,其中:新增“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6,695.9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50.80万元;新增“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309.4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49.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和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5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该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用于新增的“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和“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3年1-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炬网络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炬网络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669号);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2年8月结项,“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8月结项。

注2:“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中,“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为对应项目在本报告期内产生的经营收入。

注3: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12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即“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变更后的项目”与“对应的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博宇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注: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立信各职级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2024年度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0万元,与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相比,增加9%,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此聘任期内,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调整2024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进行决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能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公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主要会计政策》相应变更的事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的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需要评估是否遵循了在该日或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以确定是否存在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则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权利判断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③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规定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1日公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2023年10月2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旧会计政策衔接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旧会计政策衔接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阳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能够胜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2908588

传真号码:021-52905151

电子邮箱:IR@shsn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3楼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张阳先生简历

附件:

张阳先生简历

张阳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俊雄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俊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杨俊雄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孙正暘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公司对杨俊雄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