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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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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系统外担保总额为4.7651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566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988%和8.01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非路52号B2-2部位

2.法人代表:任文磊

3.经营范围: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和经营;区内进出口货物储运分拨、集装箱业务;区内公共保税仓库业务及一般仓库管理;区内工程承包;商务、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搬运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整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25%;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4.75%;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5%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45,356万元,总资产78,574万元,资产负债率42.28%,2023年度净利润-3,437万元。

二、中船外高桥邮轮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2.法人代表:李响

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船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灯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5.股东: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0.78亿元,负债总额6.39亿元,净资产4.39亿元,资产负债率59.28%。2023年末,公司合并净利润239万元,实现合并层面扭亏为盈(其中:公司本部亏损2,195万元,主要是公司日常经营费用;R&M公司盈利2,434万元)。

(三)公司简介

公司于2020年5月成立,在浦东新区设立跨国总部,逐步建设中国邮轮内装领域的全球管理中心、融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采购中心、设计研发中心;2021年,公司完成对德国Rheinhold&Mahla(“R&M”)集团公司的收购。R&M是欧洲船舶内装领域的领军企业,常年为邮轮及渡轮等船舶制造企业提供船舶内装的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和总包服务;公司以自主、安全、价值为目标,打造供应链投资管理平台,构建邮轮供应链产业集群,对具体供应链业务实行战略绩效管理;公司充分利用股东双方在市场、业务、资本方面的优势,做强战略性供应链,做大经营性供应链,做实管控性供应链,保障邮轮建造顺利实施,支撑产业生态建设;公司以需求为牵引,围绕掌控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经营效益与增强管控力度,通过资本运作与技术合作,采取入股、收购、独资或合资等多种方式组建多家供应链专业化公司。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4-02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118,729.07元,母公司本部净利润663,758,306.88元。2023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6,375,830.69元、分配投资者上年度红利374,665,210.92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15,125,876.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5,349,12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465,493,140.8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15%。

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2024年修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栋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卫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唐卫民先生、李萍女士、谢婧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卫民,男,196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上海市测绘院技术员、测量分队队长,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计划部经理,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上海益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唐卫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萍,女,196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曾任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党委办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浦东新区政协委员、纪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十届监事会副主席。

李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婧,女,198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和财务分析职位、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市浦东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职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谢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4-02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审议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回避表决,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授权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27,500万元(不含公开招投标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接受/提供劳务(含租赁)和采购/销售商品的(包括零星工程建设、维修维护、园区管理等)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2,888.75万元;交易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上述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内。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管理规定,涉及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以及担保等事项的关联业务计划另行单独形成议案,不在此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范围中。

三、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情况和2024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4年本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含涉及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以及担保等关联业务),现对2024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数为25,000万元(不含公开招投标的日常关联交易),列示如下: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授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其中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采购商品的预计额度可调剂使用。

四、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50.7648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中南路138号东楼225室

法定代表人:俞勇

主营业务: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区内贸易、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48.03%的股份,通过鑫益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62%B股股份,合计持有48.65%股份。

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933,260万元,净资产总额1,335,995万元,营业收入3,038万元,净利润11,573万元。

2、控股股东投资的公司

(1)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866.90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蒋才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管理;城建工程勘察设计,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建设开发前期动拆迁工程,实业投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958,310万元,净资产总额265,445万元,营业收入111,314万元,净利润10,960万元。

(2)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3,043.48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4281号

法定代表人:蒋才永

主营业务:高桥地区的城镇规划方案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商业、餐饮及配套的娱乐设施的筹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7.8788%的投资公司。

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396,863万元,净资产总额57,691万元,营业收入32,529万元,净利润11,934万元。

(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55号第二幢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李伟

主营业务:对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会计咨询服务,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空调、制冷设备的维修保养,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仓储(除危险品),信息产业开发、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政养护,项目管理,通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保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电梯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42,876万元,净资产总额26,897万元,营业收入1,854万元,净利润-17.52万元。

(4)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5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168号北楼1层N108室

法定代表人:付莹

主营业务:代理建设项目报建、审价,承接或代理委托国内外设计,国际贸易及商业性简单加工,投资与建筑咨询、代理中外企业注册,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空调设备及各类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各类水泵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室内装潢,房屋维修,停车场(库)经营,电梯维修B级,机动车检测(凭许可资质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3,434万元,净资产总额2,126万元,营业收入1,655万元,净利润218万元。

(5)上海综合保税区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55号二幢4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滨

主营业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排水管道养护、维修,排水泵站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绿化养护,苗木花卉园艺服务、保洁服务,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堤防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爆破与拆除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电安装,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桥梁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站)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综合保税区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0,694万元,净资产总额2,321万元,营业收入13,281万元,净利润746万元。

(6)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2号地下一层A部位,一层A部位和四层至七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李嘉

主营业务:营利性医疗机构(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材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通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可与非保税区企业从事贸易业务,商业性简单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0%的投资公司。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145万元,净资产总额798万元,营业收入2,345万元,净利润10万元。

(7)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国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55号二幢5层505室

法定代表人:付莹

主营业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企业管理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商标代理,代理记帐业务,财务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法律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工厂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2,101万元,净资产总额399万元,营业收入18,634万元,净利润152万元。

(8)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荷丹路132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付莹

主营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开展危险废弃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开展环境化学检测实验室项目,区内企业的生产性塑料、纸板、金属、电脑电子产品的边角料及工业废弃物的收集贮存(项目危险废弃物不涉及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贮存,不进行危险废弃物的末端处置),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区内商品展示,商务咨询、贸易咨询,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环保设备的销售,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695万元,净资产总额883元,营业收入3,773万元,净利润258万元。

(9)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834.774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嵘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A区801室

经营范围:储备地块内土地前期委托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9.3%的投资公司。

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573,215万元,净资产总额231,471万元,营业收入10,485万元,净利润3,633万元。

(10)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4,921.4705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环中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中南路138号东楼9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价格鉴证评估;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艺术品代理;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翻译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寄卖服务;贸易经纪;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玩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32,895万元,净资产总额40,267万元,营业收入8,490万元,净利润-4,575万元。

(11)上海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环中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33号303室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实业投资,有线网络、公共文化设施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文化活动策划服务,会务策划与服务,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有线网络工程施工与维护,文化艺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安防器材的销售和安装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18,647万元,净资产总额 116,425万元,营业收入4,750万元,净利润-2,263万元。

(12)上海浦东国际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35号7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咨询,市场调查商务服务,展览会组织、商务考察及会议服务,百货、五金交电、现代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上海浦东国际招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240万元,净资产总额236万元,营业收入121万元,净利润41万元。

3、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1)上海侨福外高桥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750万美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528号6幢1011室

法定代表人:程柱恩

主营业务:从事E7-001、E7-002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配套服务;承接工程的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库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伟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侨福外高桥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为363,385万元,净资产总额40,309万元,营业收入406,738万元,净利润124,314万元。

(2)上海浦东外高桥企业公共事务中心

开办资金:10万元人民币

负责人:张爱萍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业务范围:为辖区内企业提供公共事务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该组织。

上海浦东外高桥企业公共事务中心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67万元,净资产总额67万元,营业收入124万元,净利润6万元。

(3)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4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3号3楼西侧部位

法定代表人:吕锋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经济信息及技术服务,弱电工程、网络工程及通信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软件研发,经营计算机及相关的外围设备、办公用品,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王燕华女士任该公司董事长。

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4,603万元,净资产总额3,530万元,营业收入2,538万元,净利润154万元。

(4)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241.28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冰克路500号5-6幢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仓储、分拨、配送业务及仓库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普通货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保税区内商品展示及会务服务、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品维修;商务、物流业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食品流通,医疗器械经营(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含冷藏、冷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合并资产总额为251,351万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184,367万元,营业收入163,203万元,净利润15,760万元。

(5)上海畅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滨路76号F2室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保税仓库仓储,冷库经营,货运代理(二类),国际贸易及咨询服务,会展服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为其他关联方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

上海畅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2023财报数据归并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报数据中。

(6)上海畅链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东路251弄1号1号仓库2层B1、B2部位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办公用品、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叉车、汽车、眼镜(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日用化学产品、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母婴用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的销售,化妆品、乐器、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的维修,仓储(除危险品),自有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为其他关联方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

上海畅链进出口有限公司2023财报数据归并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报数据中。

(7)上海盟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物流园区申亚路1号A幢3楼B座

法定代表人:徐峰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区内及物流园区内仓储、分拨、运输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及物流园区内企业间贸易;区内及物流园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务咨询服务及物流行业的咨询服务(除经纪),商品展示、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机电产品加工、维修、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为其他关联方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

上海盟通物流有限公司2023财报数据归并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报数据中。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关联租赁等方面与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投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投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提供建设、维修、园区物业管理等综合性服务,这是日常经营的需要,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确保了公司稳定的经营收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4-022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琳,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1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怀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51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64万元,财务公司专项审计费2万元。如遇公司合并范围变动等影响因素需要调整相关审计费用的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决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4-020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21)。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并授权如下:

(一)2024年融资授权

建议对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部及控股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财务公司借款、内部借款、开立信用证、保函、银票等)授权如下:

1、有息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部及控股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财务公司借款、内部借款等融资业务)

公司本部:在等值人民币205亿元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控股子公司:在等值人民币139.6亿元内,授权各相关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批准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上述有息债务融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本部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2、开立信用证、保函、银票等其他授信业务

公司本部:在等值人民币8.5亿元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控股子公司:在等值人民币46.8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内,授权各相关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批准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3、授权期限

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相应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二)2024年对外借款预计

2024年受市场环境影响,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去化速度平缓,如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双方提出借款需求,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50亿元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为实现多渠道筹集资金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债券或非标准化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CMBN)、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类REITS)、不动产私募基金(Pre-REITs)、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保险债权计划等产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期限

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年,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不超过10年期,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CMBN)、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类REITS)、不动产私募基金(Pre-REITs)、保险债权计划等不超过18年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票不超过5+N年期。

2、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需要,并遵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支持项目建设、增资出资等。

3、发行成本

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金额

各类产品的单独发行额度均在审批机构认可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各类产品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二)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的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发行各类债券类产品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具体品种;

2、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用途;

3、授权董事长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券类产品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债券类产品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文件;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董事长可转授权相关人士经办与债券类产品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5、授权期限:本事项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如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产品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审批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审批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4-022)。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行动方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披露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及批准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薪酬额度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87万元。如前述预算总额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其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陈斌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4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目前共有四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年/人。该津贴标准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至今。

2023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第八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及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量较以往有较大提升,因此公司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提高至税前18万元/年/人,自2024月1月1日起实施。

关联董事黄峰先生、吕巍先生、吴坚先生、黄岩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超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4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资格审查,现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见附件)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陈斌先生、卢梅艳女士。

董事任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资格审查,现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见附件)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坚先生、吕巍先生、黄岩先生。

董事任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且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法定时间内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

说明: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陈斌先生、卢梅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5位非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说明: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接5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