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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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高晓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晓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钱美芬(主任委员)、朱炜、李春卫;
调整后:钱美芬(主任委员)、朱炜、高晓丽。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4,585.4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计4,585.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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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如存在合计值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全面清查后,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计提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能源”)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281.76万元。报告期内,原料的价格持续波动向下,以及市场价格竞争等因素,导致胶膜销售价格下调,报告期末库存成本较高,存在减值迹象。此外,公司染料业务存货计提减值准备213.42万元。
2023年度确认存货跌价准备2,495.17万元。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分散染料生产线,由于受市场及自身战略规划等因素影响,该生产线在建项目的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建设完工,设备安装工程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该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4,068.20万元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该资产组各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583.14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1.35万元。此外,福莱蒽特新能源及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0.84万元,
2023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2.1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83.14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按照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2019年,公司为提升产能、拓展经营,进行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福莱蒽特科技100%的股权,形成商誉账面价值5,392.71万元。2022年,受行业景气度及业绩下滑的影响,福莱蒽特科技计提减值准备1,635.32万元,商誉账面价值3,757.39万元。
2023年,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莱蒽特科技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具体如下: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2024-2028年详细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折现使用的折现率为9.69%(2022年度:10.42%),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按2028年现金流量为基础推断得出。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1,500万元,账面价值21,923.30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423.30万元。
2023年度确认商誉减值准备423.30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相应的减值测试,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67.15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进行相应的减值测试,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585.46万元。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4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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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773,711.7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62,100,176.9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10,017.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132,558.98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6,000,8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6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6家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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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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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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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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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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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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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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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6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5,612.26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2.7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银行控制风险: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