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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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7),前次预计的业绩情况如下: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以上金额“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亏损

注:以上金额“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截止目前双方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充分地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主要原因如下:

1.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客户回款确认的会计判断做出调整,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约4,000万元;同时保持预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前瞻性系数较前年度不变,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700万元。

2.公司签署的《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机电工程总承包及数据中心运营合同》,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合同履约义务分摊,将毛利在建造和运营两项履约义务之间进行核定分配,核减工程建造完工部分履约义务的毛利,减少归母净利润约900万元。

3.公司根据期后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调减沈阳EMC项目部分营业收入,减少归母净利润4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借助于政府出台的化债政策逐步落地,公司收回部分现金,同时收到部分化债物资(主要为白酒)。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通过公开市场多渠道询价评估化债物资的公允价值,减少确认投资收益约500万元。

5.公司结合市场变化、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期后相关风险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增加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1,900万元。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份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100%持有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3.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7%,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72.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91%,对应融资余额15,000万元。前述未到期的质押股份中2,500万股已经在办理解除质押过程中,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长期高质量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目前的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