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7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都”)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际”)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合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包含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上述额度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024年4月25日,公司于四川省成都市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融成都与兴业银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务的最高限额为2,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逐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于四川省成都市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融国际与兴业银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务的最高限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逐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四川省成都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融国际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务的最高限额为1.5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逐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前后担保额余额及可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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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9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罗小容
注册资本:人民币5,680万元
主营业务: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包括氢氧化钾和多种含氯产品
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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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邱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链服务
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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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华融成都2400万元)-兴业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逐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2,4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拥有华融成都100%权益,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
2、 《最高额保证合同》(华融国际5000万元)-兴业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逐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拥有华融国际100%权益,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
3、 《最高额保证合同》(华融国际1.5亿元)-中国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商业汇票承兑协议》项下的逐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50亿元人民币;
(4)公司拥有华融国际100%权益,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中国银行签订的三份《最高额保证合同》,是为了满足华融成都、华融国际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2.目前华融成都、华融国际正常开展业务中,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公司对两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被担保对象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可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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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50,000.00万元,担保总余额60,187.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39%。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华融成都2400万元)-兴业银行;
4、《最高额保证合同》(华融国际5000万元)-兴业银行;
5、《最高额保证合同》(华融国际1.5亿元)-中国银行。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