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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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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医疗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济宁市康之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捷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瑞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会加强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整合、使全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得到合理的设计、得到有效的执行。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报告期公司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合同管理、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与生产、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及规划、进销存管理、资产安全、信息安全风险及投资管理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按照上述参考指标孰低者作为相关缺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并且已经针对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使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造成的损失可控,上述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构成实质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已经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进行了整改,截止报告日,已经完成重要缺陷整改工作。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针对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积极执行整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同时,根据公司的情况变化,加强内部控制检查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塞力医疗公司立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温伟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