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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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议案7、8、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16号楼2001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林、李亚云
联系电话:020-22883999
传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66”,投票简称为“播恩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所以没有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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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庆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完善的、合理的内控体系,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或承担管理职能的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按月支付,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或承担管理职能的监事不支付薪酬、津贴。鉴于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披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3,180.00万元,实际收到34,426.20万元募集资金,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520.70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信息披露、律师、审计及验资、发行手续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46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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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播恩维生素有限公司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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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9042548和662006189开户银行”,该分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管辖的下级分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名义签署。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3020100188889699”开户银行,该支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管辖的下级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名义签署。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账户“503020100200077047”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3020100188889699”的协定存款子账户。
4、以上细项之和与余额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42.4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58.50万元。以上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696号)。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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