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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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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4版)

注1:2023年3月,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不再控股渼陂湖投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渼陂湖投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再包含公司与渼陂湖投资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2:上表填列的公司与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中不包含公司与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294469786D

2、成立时间:1998-04-07

3、注册地: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18、19、20层

4、注册资本:83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健康服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旅游业务。

6、主要股东:曲江文控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文化集团总资产1,068.31亿元,净资产201.52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80.44亿元,净利润0.53亿元。

2023年9月30日,文化集团总资产1,090.47亿元,净资产195.92亿元,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104.61亿元,净利润-9.80亿元。

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663197131Q

2、成立时间:2007-10-22

3、注册地: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玄武路78号办公楼西区三层

4、注册资本:416551.475605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教育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代建及经营管理;文化体育设施、场馆的建设及经营管理;项目招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电影放映;旅游业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医疗服务。

6、主要股东:曲江文控、文化集团合计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大明宫集团总资产4,738,354.30万元,净资产472,480.8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0,147.45万元,净利润542.65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3月31日,大明宫集团总资产4,734,953.10万元,净资产469,445.07万元,2024年1~3月的营业收入3,399.56万元,净利润-3,056.65万元。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757829312H

2、成立时间:2004-07-14

3、注册地: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

4、注册资本:63766.176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柜台、摊位出租;游乐园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收购;鲜蛋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主要股东:文化集团持股75.902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0977%。

7、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旅游投资集团总资产1,012,472.26万元、净资产256,988.56万元,营业收入370,947.58万元、净利润33,853.41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旅游投资集团总资产1,030,413.43万元、净资产261,930.25万元,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131,612.31万元、净利润8,827.85万元。

西安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5963287788

2、成立时间:2011-10-25

3、注册地:西安曲江新区上巳路222号曲江演艺大厦16楼

4、注册资本:5049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文艺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租借道具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

6、主要股东:曲江文控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演艺集团总资产108,712.95万元、净资产89,455.2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384.69万元、净利润-3,133.53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上述关联人的履约能力

上述公司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接受关联方租入资产、向关联方租出资产,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2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

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取得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公司应收委会体系账款从未发生不予清偿的情形,不存在无法收回风险。但近年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将相关客户信用损失模型由低风险组合调整为一般风险组合,相应增加了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和金额。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度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情况

(一)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二)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低风险组合计提情况

对于划分为低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四十六条,为在组合基础上进行信用风险变化评估,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从而使有关评估更为合理并能及时识别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不应将具有不同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归为同一组别,从而形成不相关的结论。因此,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将“提供给政府劳务类的、应收账龄未超过3年的款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低风险组合;考虑此类客户历史从未发生坏账损失,且该类客户存在结算、付款审批周期长的客观法规限制,确定计提坏账的比例为1年以内1%,1-2年5%,2-3年5%。

2.一般风险组合计提情况

除以上情况,其他欠款方划分为一般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准备。具体执行时,公司各分子公司按照各会计主体近三年账龄平均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并乘以前瞻性系数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与原以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比较取孰高值确定。

综合相关单位情况,公司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和一般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与其风险特征相符。

三、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截止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55亿元,其中,主要应收客户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文产中心)由于2023年度回款金额降低,近三年回款金额分别为2.42亿元、2.67亿元、0.44亿元,期后均无回款。公司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综合上述两家客户近三年及期后回款情况判断,导账本期此客户信用损失模型由低风险组合变更为一般风险组合。

(二)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续上表

(三)单位基本情况

1.资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曲江新区社会事业提供服务。曲江新区内公用公益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及有关社会工作的委托管理,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区内市容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的年度计划、预算、调查研究、信息统计和宣传。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文产中心,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扶持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项目策划、运营、扶持·文化产业规划制定·文化产业品牌推广·文化产业基金管理·文化企业孵化·文化活动的实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希格玛事务所确定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各类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2、分析计算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

5、复算迁徙率,评估前瞻性系数的合理性,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五、相关单位信用风险变化后,对公司未来业绩情况

公司将相关客户信用损失模型由低风险组合调整为一般风险组合,相应增加了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和金额,对公司未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应收账款事项,一方面公司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持续跟进催收;另一方面实控人已有压减应收账款方案,相关流程正在推进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要求,判定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变动,将对其应收款项划分为一般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与其风险特征相符,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1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骆志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

5、会议由谢晓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17)。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孙宏女士、谢晓宁女士、崔瑾女士、赵茜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4-018)。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借款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金融机构借款事项即将到期,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金融机构及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融资类事宜的非金融机构、自然人等主体借款事项(以下简称:借款事项),且超出该累计额度后发生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4-01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编号:临2024-020)。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2024-021)。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协商一致,签订《〈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双方同意并确认,大唐芙蓉园管理酬金的计取模式仍按照2010年签订的《大唐芙蓉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执行。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1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2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币-88,367,258.37元,实收股本为255,059,78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要求,判定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变动,坏账增加约1.92亿元,导致2023年度业绩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应收账款事项,一方面公司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持续跟进催收;另一方面实控人已有压减应收账款方案,相关流程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