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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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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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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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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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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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对应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99万元,合并层面实现净利润-22,026万元。本年未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剩余可供分配利润未向公司股东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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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人数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虞利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22年12月提出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选举余南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余南军先生为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余南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3〕186号),核准余南军先生的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人工商变更手续于2023年5月完成。
公司外部监事曹玲华女士于2023年3月10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江龙先生的辞职信,江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江龙先生的董事辞任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3年11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董事长代为履职总裁的议案》。在总裁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余南军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裁职责。
2023年12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余南军先生、楼未女士、董文达先生、施征宇先生、裴刚先生、傅伟光先生、张滨滨先生、王孝锔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中董文达先生、张滨滨先生、王孝锔先生为新任董事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公司新任董事董文达先生、独立董事张滨滨先生、独立董事王孝锔先生的任职资格核准批复。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重大未决诉讼案件2起,为信托项目所涉且由公司作为原告,被告为信托项目所涉的交易对手。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23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监管提示函》(浙银保监办便函〔2023〕134号),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5月,原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23〕78号),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整改事项、职责分工及整改进度安排,确保责任到人并有效推进落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深化转型发展等予以整改。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下发《现场检查意见书》(浙金检〔2023〕33号),公司高度重视监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成立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小组,在立查立改问题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风险防控及处置力度、提高业务管理精细度、强化党建统领与信托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持续推进机制及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均已上报监管机构。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通过并报原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浙银保监复〔2023〕186号),余南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任职资格自监管核准之日(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第13版披露《杭州工商信托关于董事长任职资格获监管核准的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10月27日,公司在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第23版披露《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江龙先生的辞职信,江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江龙先生的董事辞任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3年11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董事长代为履职总裁的议案》。在总裁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余南军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裁职责。2023年11月25日,公司在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第7版披露《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董事长代为履职总裁的公告》。
8.8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净资本管理风险控制指标表
表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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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