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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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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4-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邱坚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9,44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1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占其所持有股份的42.84%。

截至2024年3月31日,周平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0,010,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数量为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占其所持有股份的32.00%。

(二)资产托管计划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投资的资产托管计划的金额为162,996,730.59元,资产托管计划是由本公司确定投资范围,基金公司负责运营托管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同业存单、低风险债券投资等项目。

(三)其他

公司于2024年将定期存款中的70,000.00万元进行质押用于申请银行授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邱坚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邱坚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4-1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邱坚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4-1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利润分配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00元现金红利(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保持不变。公司保证考虑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4,090,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6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 咨询联系人:范亚杰

咨询电话:021-67288431 传真电话: 021-6728843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4-15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