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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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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6.5.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6.5.2.3(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结合信托业务分类新规,以“优化存量、变革增量”为展业思路,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特点细化分类标准,找准与自身资源相匹配的定位,回归信托本源,利用在传统领域长期耕耘积累的客户优势和专业优势,通过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项目标准、适度增加管理职能等方式,持续推动传统业务向满足监管要求转化,项目质量明显提升。2023年末,公司服务实体经济业务规模占比达60.87%,业务风险保持零新增,信托业务收入、规模等主要数据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传统业务实现“稳中有为”。

2023年,公司明确了“传统业务+证券投资+小微金融”+“财富管理”的“3+1”业务转型方向,设立了省级“渤海信托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券商资管引进了专业化团队,完成了标品运营体系的搭建和投资交易系统的开发,打造了人才、系统、制度等业务转型建制,形成了涵盖服务类、主动类的全标品产品条线。在“新三分类”维度下,公司资产服务信托规模占比34%,绿色信托规模40.34亿元,整体业务结构更趋健康。

6.5.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在本信托年度,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遵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每一信托项目分别开立了信托财产专用账户,对不同的信托资产单独进行管理和核算,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与固有资产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分别进行管理,信息隔离;同时,公司始终坚持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的理念,严格按照《信托合同》中约定的管理方式、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保证了信托财产的安全完整和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无信托财产损失情况的发生。

6.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单位:人民币万元)

6.6.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6.6.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2.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1(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3.2.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2(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7 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2006年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35,293.91万元,扣除所得税32,103.11万元,净利润3,190.80万元,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金159.54万元,根据《公司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9.08万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7,101.77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7.4 公司净资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工作。

表7.4

8. 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 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及股份无变化。

8.2 报告期内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无董事变动情况。

8.2.2 监事变动情况

2023年6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肖小清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唐晓蕾不再担任职工监事。

2023年6月29日,经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符高萌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同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符高萌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8.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2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章全明担任公司总裁;章全明总裁任职资格于2023年4月23日获得原河北银保监局核准。

2023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符高萌辞去副总裁职务。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无相关变更事项。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处罚的情况。

8.6 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的相关检查整改意见。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435版刊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裁变更的公告》。

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26-27版刊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8.8 股东违反承诺质押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情况。

8.9 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1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按照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所开展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损害委托人、受益人、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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