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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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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追溯调整列报最早期间相关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华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4-20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董事长苏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李子清先生、杨乾诚先生和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周志方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胡君先生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一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基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次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4-21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李欣先生主持,监事刘学清先生、职工监事丁丹懿女士现场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2024-1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臻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胡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靖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凌志雄、胡君、周志方分别述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银行借款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省级储备油定向轮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青云、梁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4-22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食品制造》行业信息的披露要求,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情况

单位: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粮油业务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