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855版)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共3份。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红卫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核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本薪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经营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13,357,987.43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205,760.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421,973.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627,734.0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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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按照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当单项金融资产可以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选择单项计算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3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坏账损失116,746,650.2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根据公司资产减值计提政策,按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审慎评估,2023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6,611,337.15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3 年度合并利润 213,357,987.4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能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13,357,987.43元。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经营状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13,357,987.43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估值报告》。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贷款额度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为持续推进公司职业教育产品服务升级改造,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贷款额度(具体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以规范有效的投资评估及资金使用管理体系,保障相关授信资金得到恰当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在此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银行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全权办理贷款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一切相关手续。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子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担保,在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426892J
3、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B座9层911室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0-02-04
7、经营范围:教育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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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履约担保等。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通过提供担保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业务有效开展。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308,369,9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公司大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常勤壹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财信常勤壹号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4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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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股东财信常勤壹号持有上市公司308,369,9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股东财信常勤壹号不再是公司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东财信常勤壹号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现金管理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6、现金管理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1、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现金管理事宜。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方案如下:
1、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12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本薪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经营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