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5版)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4-01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07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3亿元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3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1、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拟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8.0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下同)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6.5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4453221H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3、注册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诚路2号
4、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广东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20926494
2、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6号
4、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中山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74467792XX
2、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3、注册地点: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永丰路
4、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四川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55860370887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3、注册地点:新乡市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农行大道与工纬四路交叉口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河南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2073945734G
2、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含山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491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安徽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308925173D
2、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3、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6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朗迪制冷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七)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6988584K
2、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5、188-6、188-7
4、法定代表人:杨增权
5、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宁波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八)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MWB00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环保过滤网、网板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朗迪环境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九)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574932907C
2、成立日期:2011年6月13日
3、注册地点:汉南区纱帽街幸福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武汉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PF0U690
2、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3、注册地点: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1栋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叶风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湖南朗迪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一)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26MA67MW562X
2、成立日期:2018年9月14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光明路
4、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5、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复合材料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四川新材料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二)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MW86F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风机、电机
7、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朗迪机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金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的主要内容。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决定的,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担保总额为5.07亿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83%,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4-0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第1-4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变更、备案等事宜,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第5-12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表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全文因新增或删除条文而作对应条文序号的调整,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届时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5月21日16:30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480
电话:0574-62193001
传真:0574-62199608
邮箱:ldzd@langdi.com
联系人:马金霞
会议说明: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