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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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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4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芳勤女士、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财务总监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具体出席人员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5日(周日)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二、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表中“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数量。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曾芳勤女士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目前质押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平台,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智能制造服务及解决方案,业务覆盖精密功能件、结构件、模组及充电器业务的产业链,产品和服务广泛覆盖AI终端及通讯、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多个下游领域。为更好地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1日刊登在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认真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坚持聚焦主业,全面提升企业效益

2023年度公司精密功能件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及出货量继续保持全球行业领先,同时公司持续提供高质量产品与服务,全面赋能产品创新及技术发展,全面升级为AI终端硬件制造平台,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业务领域也取得出色成绩。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1亿元,同比增长28.50%,经营性现金净流入52.95亿元,持续保持稳健经营,其中AI终端及通讯相关产品实现收入约306.87亿元,毛利率约21.62%,精益化运营效率达行业领先水平。

汽车业务方面,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及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增长显著。2023年公司汽车业务实现收入16.97亿,同比增长43.61%。

光伏储能业务方面,公司在微型逆变器等产品领域的快速布局取得出色的成绩。2023年公司光伏储能业务收入达15.55亿元,同比增长29.89%。

二、加强技术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公司构建了以工研院、工学院、BG/BU研发中心组成的系统化三级研发体系,围绕材料、工艺、制程等相关领域,根据行业及公司的未来产品和业务规划,时刻关注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专注于行业前沿技术应用、产品开发及工程实现,不断拓展公司模切、冲压、CNC、注塑等传统优势工艺、制程在新业务领域的应用。与此同时,公司力争构建端到端的产业能力,掌握关键技术控制点,通过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筑牢技术护城河。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强化核心研发人才梯队的培养,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创新研发和新技术的应用,加强产学研合作,与国内外多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效益。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超过18亿元,自动剔除补数AOI设备开发、大组合泡棉分段组装成型工艺开发、透气膜自动对贴工艺开发等重大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开发并实现收入。

三、践行绿色发展,打造智能制造平台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板块,贯彻落实国家“碳中和”战略,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产方面,公司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深入推进绿色运营,切实落实自身环保职责,持续投入加速向清洁能源转型,推进各子公司设立能源目标,开展绿色工厂建设及节能设备改造,实施废弃物零填埋、清洁水项目等环保专项,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可循环物料的回收。公司正全面推进流程优化,强调低碳运营,提倡无纸化办公,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切实推进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公司紧跟国家新发展理念,在行业的上中下游产业链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积极响应终端客户的环保要求,提供高标准产品的同时主动参与环保信息披露;致力打造绿色供应链,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及环保责任作为供应商重要考核指标。

公司持续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持续发展屋顶光伏,在各厂区推进光伏设施建设,并通过采购绿证等形式,加大公司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使用。2023年,公司采购绿证达3.02亿千瓦时,光伏自发电0.48亿千瓦时。根据国际权威指数机构明晟公司公布的最新评级,公司2023年度ESG评级为A级,体现出国际社会对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做努力的高度认可。

四、规范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监管精神,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等制度作出修订,推动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从信息披露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帮助投资者公平、准确地把握公司的经营现状和主要风险,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获得2022年度信息披露评级为A级。

五、重视股东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坚持稳健的分红政策,统筹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990,533,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共计209,716,012.41元,体现了公司积极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2、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为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积极开展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加强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投资者互动易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专线、线下投资者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系,传递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于2024年5月6日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将以更强的战略定力、更开放进取的心态,坚定推进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布局;布局新赛道,携手产业链多方合作伙伴共同推动新业务的快速发展,打造第二成长曲线;聚焦夯实AI终端硬件精密制造领域的领先优势,探索AI终端硬件领域的发展潜力,增强与核心客户的业务稳定性和深入性。同时,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牢牢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聚焦主业,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赛尔康”)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客户出具《担保函》,在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500万元内,为深圳赛尔康与客户在2024年4月26日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的期间内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深圳赛尔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保证责任

(1)保证人同意就自2024年4月26日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客户与被保证人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4)保证期间:1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2、保证人确认与承诺

保证人承诺,如发生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保证人履行本担保函义务及保证的事件,保证人将会及时通知客户。若经客户合理判断,保证人资信、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保证人担保能力下降导致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的,保证人将在客户要求的期限内补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3、赔偿责任

如由于保证人的原因,致使本担保函无效,保证人应在保证最高限额内赔偿客户因本担保函无效而遭受的损失。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72,083.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7.78%。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70,770.64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232.4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5,588.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担保函》。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就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