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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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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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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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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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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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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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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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4-04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28日以网络方式发送至公司各董事。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参会,实有9名董事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武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4-04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28日以网络方式发送至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有5名监事参会,实有5名监事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项昕瑶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