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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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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4版)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228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前期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限额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的担保将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鉴于该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为提高决策效率,使其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及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230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8,473,938.01元,实收股本为1,958,946,5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需将对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473,938.01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且前期担保将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自2024年7月1日起为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6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566,788,767.40元,其中包含上市发行费用3,520,0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66,764,346.14元,其中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9,646,4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2,654,692.45元、被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92,500,000.00元、被挪用15,334,000.00元、司法划扣金额6,108,150.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421.2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华夏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保荐机构就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发表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及保荐机构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25日,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冻结相关事项详见本报告“五”。

【注2】由于公司长期未使用该账户,烟台银行将该账户转为了睡眠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对东方海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募投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支出合计252,301,092.45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4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475,222.22元。公司已全部赎回理财产品。

(四)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上述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出具了《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2,000,000.00元、43,500,000.00元、46,500,000.00元,合计132,000,000.00元。2018年5月25日,对于银行存放的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问题

(1)东方海洋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19)鲁02民初128号确定的义务,青岛中泰网络科技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2)东方海洋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19)沪0104民初7638号确定的义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华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3)东方海洋因(2019)苏0117民初4959号票据追偿权纠纷,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华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二)募集资金专户划扣问题

(1)东方海洋因(2018)鲁0613民初70号民间借款纠纷, 刘建新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1,200,000.00元、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2,720,000.00元。

(2)东方海洋因(2019)粤0304民初5791号合同纠纷,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福田法院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1,886,277.90元。

(3)东方海洋因(2019)皖0104民初1510号合同纠纷,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烟台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292,413.09元。

(4)东方海洋因(2019)鲁0613民初2482号合同纠纷,绿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9,460.00元。

(三)募集资金被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募集资金292,500,000.00元。

(四)募集资金被公司挪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挪用募集资金15,334,000.00元。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

六、期后事项

(一)归还被占用、挪用及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莱山区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全部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的本金及利息)的缺口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2024年4月25日,上述被占用、挪用、司法扣划的资金及利息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