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工作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董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陈可冀、程华、王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带领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在药品研发创新、市场开拓、业务拓展、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同意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结合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2亿元(含5.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董事于飞、张将、张启波、宋更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至5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于伟仕
总经理:于飞
董事、副总经理:宋更申
董事会秘书:郝孟阳
财务总监:刘燕
独立董事:王波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至5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悦康药业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7925985
邮箱:irm@youcarey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悦康药业集团西区证券事务部。
2、邮编:100176
3、电话:010-87925985
4、电子邮箱:irm@youcareyk.com(证券事务部)
5、联系人:悦康药业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0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