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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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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审亚太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湘飞先生、杨鸿飞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杨鸿飞先生业务安排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经中审亚太安排,指派龚军辉先生接替杨鸿飞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为王湘飞先生、龚军辉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龚军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龚军辉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龚军辉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及联系方式;

2、中审亚太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锐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薪酬,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796号】,客观反映了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不确定性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会持续关注公司对有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延长增持期限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4-01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及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及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廖垚先生、李洪流先生、杜晋钧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2020年至2023年度4年间未有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及监督作用,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决定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7.2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万元人民币(税前),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

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8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4年4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4月)、《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766,594.20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227,766,594.20元,实收股本1,152,214,59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垚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锐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薪酬,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对2023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796号】,客观反映了与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对2023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会持续关注公司对有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延长增持期限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5月21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3年5月16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5、6、7、8.01、8.02、9、10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7日(星期五)9: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姜晨

联系电话:(0755)2699305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5

月21日召开的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4-01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及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及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廖垚先生、李洪流先生、杜晋钧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2020年至2023年度4年间未有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及监督作用,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决定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7.2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万元人民币(税前),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

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8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4年4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4月)、《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766,594.20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227,766,594.20元,实收股本1,152,214,59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垚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10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