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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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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8版)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19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8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该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渭华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健先生,2004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家灏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已参与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的审计费用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核查了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德勤华永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15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内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2,725.57万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547.3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5,272.56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万元,当年已分配利润为0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7,453.02万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1,862.00万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9,315.02万元(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公司总股本763,440,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46,557股后的股本,即760,89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703,883.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40,524,616.90元(不含交易费用),加上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258,703,883.84元,合计299,228,500.74元,超过了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符合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4年度预算方案》

公司预计2024年销售水泥200万吨,销售骨料550万吨,公司在建材生产业务方面将坚持“锐意创新”和“降本增效”的经营方针,运用创新的思维与模式优化管理效率,强化核心竞争力,从而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切实履行节能减排、行业自律等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做好市场趋势研判,稳抓机遇,通过渠道优化、区域布局、差异化产品与服务、品牌建设等战略手段,持续增强客户的认可度,保障市场份额的稳定提升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方面,公司秉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大力提升综合投研实力,优化投资团队配置,坚守合规底线,加强风险管理,严控投资标准,拓展项目资源,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强化增值赋能,不断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竞争力,力争为公司创造更多收益,助力国家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通过做好以下工作实现2024年的经营目标:

1、建材生产业务

(1)继续推行安全健康文化,提升管理层的安全领导力,持续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的管理, 为员工及相关利益方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经营主动性,强化竞争优势,深化渠道建设、提升品牌价值,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和优质的客户服务。

(3)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客户的托底作用,积极拓展潜在市场,形成稳定增量,助力销售目标的达成。通过营销模式创新,打造高质量营销管理体系,依托现有客户合作基础,以产品为核心,不断提高团队协作水平,实现高效营销与服务。

(4)适应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趋势,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减少碳排放,降低能源能耗,持续推进建材行业的转型升级,探索“专精特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5)紧密关注能源和原材料的市场动态,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战略采购,严格控制成本。积极整合矿山现有资源,增加石灰石资源储备,满足公司长期生产经营发展。

(6)继续在实践中推进水泥产业链的建设,在矿山资源、骨料加工、协同处置、碳中和等方面增加企业的外延贡献,发挥产业上、下游协同效应,改善行业效益。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1)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政策走向,积极研究相关政策,主动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适时动态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策略。

(2)与国内外主要的金融机构、母基金、政府投资平台、产业资本等专业投资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宣传公司投资理念,交流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动态,运行常态化沟通机制,有序开展新基金的募集工作,增加管理规模,夯实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3)继续践行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持续聚焦科技驱动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重点关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投研投入,不断提升专业投资能力,积极对宏观环境、行业进行系统化梳理,加强对擅长的细分领域深钻细研,提高研判能力,积极挖掘、储备优质投资标的,分析差异化投资机会,不断提升价值发现和持续投资能力。

(4)不断优化覆盖募投管退的全方位投后服务体系,加强对已投资、可能获得收益的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充分发挥专业管理、资源整合优势,推动投资项目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发展方式迈进,培育发展新动能,通过有针对性的投后管理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并做大做强,增强被投企业的经营韧性,强化增值赋能,综合提升被投企业的价值,支持引领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落地。

(5)紧抓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和结构优化带来的机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对接各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项目退出质量,同时,通过首发上市、并购、回购、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已投项目退出,把握适当的退出时点,加快推进项目退出进度,实现资金良性循环,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投资收益,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和回报。

(6)持续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始终保持对合规的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募投管退全链条各环节运作,坚守风险底线,强化合规风险意识,持续提升投资管理和服务能力,确保基金的合规高效运营,努力实现管理服务能力与管理规模同步提升,力争为投资人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7)锻造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梯队,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升投资管理团队的价值发现能力和投资专业化水平,保持人才队伍的完整性、稳定性,提升投资者对管理人稳定发展的预期。

(8)结合投资业务的战略目标,利用先进技术实现投资业务系统的智能化提升,助力公司投资业务的智能化发展。

(9)积极践行ESG理念,推动被投企业改进公司治理、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绿色经济发展。

请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4年度发展战略》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发展战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公司选聘,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的审计费用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管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投保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险费总额:每年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事宜;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等;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章程中已载明详细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24年4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两点(14:0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并听取独立董事进行述职报告。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4年度预算方案》

6、《2024年度发展战略》

7、《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决议。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20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

10. 会议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会议提示公告,提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3.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9.00为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联系人:景晶

电话:(028)6323 1548

传真:(028)6323 1549

邮政编码:610021

4. 注意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5”,投票简称为“双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注:上述提案,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请加盖骑缝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21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运作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2,725.57万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547.3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5,272.56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万元,当年已分配利润为0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7,453.02万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1,862.00万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9,315.02万元(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公司总股本763,440,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46,557股后的股本,即760,89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703,883.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40,524,616.90元(不含交易费用),加上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258,703,883.84元,合计299,228,500.74元,超过了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符合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管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投保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险费总额:每年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事宜;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等;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章程中已载明详细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