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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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9,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9,2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因2024年5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4年5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3,971,43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8,56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15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4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5月13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5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4年5月13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以及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6,5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02,516,500股。

2022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以及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385,250股,公司总股本由402,516,500股变更为403,901,750股。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并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3,901,750股变更为444,305,790股。

2023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以及股份登记。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702,975股,公司总股本由444,305,790股变更为445,008,765股。

2023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以及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639,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45,008,765股变更为446,647,765股。

除此之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乔岳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乔岳投资(目前已改名为博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承诺:自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众精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博众精工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博众精工上市后6个月内如博众精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博众精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博众精工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承诺:自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众精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所控制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博众精工上市后6个月内如博众精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博众精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博众精工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博众精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博众精工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股份。

本人减持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股东招银成长贰号、招银朗曜、美的智能、长江晨道、江苏高投、苏州金信、苏州洽道、合肥敦勤的承诺

作为发行人股东,招银成长贰号、招银朗曜、美的智能、长江晨道、江苏高投、苏州金信、苏州洽道、合肥敦勤承诺:自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众精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博众精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9,20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因2024年5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4年5月1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8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473股,占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的比例为0.071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4.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390,422.8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