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开展业务过程中下游客户对兆驰瑞谷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不超过3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最终以公司向下游客户出具的实际担保函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兆驰瑞谷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下游客户出具《担保函》,在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内,为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在2024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下游客户与被保证人开展业务过程中被保证人所欠下游客户的全部债权,按保证人持有被保证人的股权比例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
1、保证责任
(1)保证人同意就自2024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下游客户与被保证人开展业务过程中被保证人所欠下游客户的全部债权,按保证人持有被保证人的股权比例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三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2、保证人确认与承诺
保证人承诺,如发生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保证人履行本担保函义务及保证的事件,保证人将会及时通知下游客户。若经下游客户合理判断,保证人资信、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保证人担保能力下降导致不能满足下游客户要求的,保证人将在下游客户要求的期限内补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3、违约责任
如由于保证人的原因,致使本担保函无效,保证人应在保证最高限额内赔偿下游客户因本担保函无效而遭受的损失。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9,755.3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3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