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新材”、“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欧莱新材
(二)扩位简称:欧莱新材
(三)股票代码:688530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0,044,824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0,011,206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10%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0,085,95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8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盈率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4年4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20倍。
主营业务与公司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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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4年4月22日(T-3日)。
注1:2023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4年4月22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江丰电子尚未发布2023年年报,其数据来源于2023年度业绩快报;
注4:隆华科技尚未发布2023年年报,其数据来源于业绩预告区间平均值;
注5:阿石创尚未发布2023年年报或业绩快报,故未纳入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9.6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4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4年4月22日,T-3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宏福
住所: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C幢厂房
联系电话:0751-8702516
(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张钰堃、黄志伟
发行人: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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