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
提前购回暨司法标记转为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
提前购回暨司法标记转为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股份合计占其持股比例的100%。
● 本次穗甬控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10,300,000股,上述股份于同日由司法标记转为司法冻结,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06%,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 本次提前购回后,穗甬控股剩余累计质押及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91,7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2.89%,占公司总股本的6.97%。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4,100,048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7.11%,占公司总股本的4.11%。
2024年5月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告知函》,获悉穗甬控股于2024年5月6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10,3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手续,上述股份于同日由司法标记转为司法冻结,冻结申请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股份涉及的案件号为(2024)沪0115民初29496号,冻结日期为2024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及解除司法标记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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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及解除司法标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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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新增司法冻结的情况
本次新增司法冻结股份是由解除质押及司法标记的10,300,000股转为司法冻结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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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穗甬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及解除司法标记的10,300,000股于同日转为司法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06%,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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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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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冻结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