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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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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建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议案》。

同意投资28,800万美元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项目,《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

科技工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摩洛哥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以下简称“摩洛哥项目”或“本项目”),计划新建年产5万吨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生产线、年产3.5万吨铜管生产线、年产4万吨精密黄铜棒生产线、年产1.5亿只精密铜合金管件、年产2.5万吨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生产线。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摩洛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背景分析

(一)项目建设背景

1.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莫测,地缘政治带来巨大的贸易障碍和供应链风险。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更好地为欧美、中东及非洲等地区客户在第一时间内提供一流的服务,解决客户面临的问题,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摩洛哥配备生产基地及建设专业的项目管理及经营团队,可更好地配合国内知名品牌客户的全球化战略布局,满足客户及时、高效的产品交付和服务需求,增强客户粘性。

2.培育当地市场

欧美、中东及非洲地区的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铜管、铜棒、铜合金管件、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市场需求庞大,本项目有助于直接向当地客户全面展示公司的产品,节省客户到公司总部实地考察和采购成本,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该地区市场,逐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实现公司发展规划

欧美、中东及非洲地区的铜管市场相对稳定,市场规模为78.21万吨/年,其中欧美占比接近82%;欧美、中东及非洲地区铜棒市场规模为100.56万吨/年,其中欧美占比接近87%;欧美铜合金管件市场容量约为11.27万吨/年;欧美铜箔总需求量发展速度较快,预计到2030年总需求量约为93.3万吨/年,其中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出海欧美、非洲、中东配套,市场需求量在22万吨/年以上。在摩洛哥设立子公司,一方面能够加强对当地市场客户本地化的服务与支持,并建立起国际品牌与市场优势。另一方面希望利用所招聘当地员工的本土优势,深入当地的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希望借助摩洛哥子公司打开更为广阔的欧美、中东及非洲地区的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铜管、铜棒、铜合金管件、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市场,为公司和社会创造效益。

(二)公司全球化经营优势

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铜管、铜棒制造企业,已在全球设有22个生产基地,其中国内基地主要位于浙江、上海、安徽、广东、四川、重庆、甘肃等省市,海外基地主要分布于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公司在国内外积累了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与超过130个国家或地区的近万家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同众多在上下游相关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三)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分析

1.加速一带一路战略推进

2022年1月,中摩两国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中摩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达到新水平,例如丹吉尔科技城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已具备接待中国及其他国家投资企业入驻的条件。公司的摩洛哥项目有利于推动中摩关系成为发展中国家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典范,为两国人民带来切实利益。

2.摩洛哥选址的优势

(1)国际地位优势:摩洛哥是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主要国际机构,以及阿拉伯联盟、非洲联盟、马格里布联盟等重要地区组织的成员,与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保持着友好的外交关系。

(2)税收优惠:丹吉尔科技城对于入驻企业有诸多优惠条件,包括企业前5年免缴公司所得税,之后按照20%征收;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缴生产和消费税、出口税;免缴营业税15年等。

(3)欧美市场优势:摩洛哥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包括美国、欧盟、土耳其等,覆盖范围达到56个国家,其产品绝大部分可以零关税进入欧美市场。摩洛哥还于2018年签署了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议(AfCFTA),其产品可以较为自由地进入44个非洲主要经济体。

(4)原料优势:非洲地区矿产铜的储量丰富,正在逐渐成为全球供应链新来源。据刚果央行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刚果的铜产量达到约284万吨,成为世界第二大铜生产国。摩洛哥位于非洲北部,毗邻欧洲和非洲,是地中海和大西洋之间的物流平台和转运中心,原材料购买相对便利、成本相对较低。

(5)运输优势:作为全球物流枢纽,丹吉尔地中海港按照集装箱港口绩效排名,已是非洲第一、全球第四的主要港口。从丹吉尔至欧洲海上运输仅半小时,至美国海上运输5日;通往欧洲的国际公路运输有80%经由丹吉尔,在此设厂可以更好地保障产品交期,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6)投资政策支持:根据摩洛哥工贸部统计,摩洛哥境内共有11个工业加速区,投资者在工业加速区内享受简化行政手续和资金自由等优惠政策。

二、项目概述

公司拟在摩洛哥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计划新建年产5万吨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生产线、年产3.5万吨铜管生产线、年产4万吨精密黄铜棒生产线、年产1.5亿只精密铜合金管件、年产2.5万吨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摩洛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

2、项目建设地点:摩洛哥穆罕默德六世丹吉尔科技城(Zone Franche ZAI Tanger Tech, Mohammed V Tanger Tech,prefecture Tanger-Asilah)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04,2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548平方米,采用基于工业互联网的,集研发设计(PLM)、制造过程(MES)、过程控制系统(PCS,DNC)、物流仓储(WES)、能效管理于一体,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高度集成的铜加工制造信息系统。项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年产3.5万吨铜管、年产4万吨精密黄铜棒、年产1.5亿只精密铜合金管件、年产2.5万吨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的生产能力。

4、预计建设期:36个月

5、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8,80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300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美元。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摩洛哥项目是公司全面布局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可充分发挥公司国际化经营优势,拓展经验和市场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一定程度规避国内激烈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摩洛哥项目可以尽早抢占欧洲、美国、非洲等境外市场,利用绝大部分摩洛哥产品可以零关税进入欧美市场的优势,降低产品出口关税和运输成本,以及通过在摩洛哥注册商标进行生产,可以规避未来国际贸易壁垒风险,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摩洛哥项目建设将扩大公司在铜加工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吸引行业国际化优秀人才加盟公司,发挥既有的技术、人才、装备、数字化管理优势,实现国际化竞争优势。

(二)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可能会受摩洛哥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商业环境及未来国内外市场、贸易、汇率、环境、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公司已经制定好一系列风险预案,积极应对上述任何可能发生的风险。

摩洛哥项目需报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备案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对该项目的具体出资主体、出资方式、投资总额(调整幅度不超过投资总额30%)等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拟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鉴于前述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24%股份)于2024年5月6日以书面形式提议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前,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4,229,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议案提交的程序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一2024年5月22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关于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5月21日9:00一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中心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

邮编:3100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4、邮政编码:310051

5、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