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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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3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2024年2月19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4年4月以及截至2024年4月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单月暂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669,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85%,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5.8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6.3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544,578.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与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7,457,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73%。本次质押与解质前,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4,47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0.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2%。本次质押与解质后,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30,47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3.8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46%。
● 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1,51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15%。本次质押与解质前,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4,473,996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7.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2%。本次质押与解质后,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30,473,996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9.9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46%。
● 均胜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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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将原质押给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的本公司1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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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集团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其他用于后续质押的安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与解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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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均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7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3%,对应的融资余额为69,000万元;未来一年内无到期质押股份(不含半年内到期)。
均胜集团办理股份质押业务是为其自身及本公司向银行融资而提供的一种增信措施,股份质押的质权人均为商业银行,且大部分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胜集团已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总对总”合作协议》,获得了首批“总行级合作客户”称号;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双增信模式债券融资,为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与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在国际业务等领域的紧密合作,赋能公司未来在汽车智能化、新能源化等领域创新发展。均胜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均胜集团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