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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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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含本数)。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6日,部分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368.47万元(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57.06万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

2、本次增持前,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余祥斌先生持股56万股,占公司股本0.09%;公司财务总监持股13.56万股,占公司股本0.02%。其他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成交金额包含交易手续费。

3、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6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股票买卖的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6日,部分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368.47万元(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57.06万股。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