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409号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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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琳,财务总监沈宇智列席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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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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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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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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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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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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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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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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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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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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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何佳玥、苏成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