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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5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3.8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 2024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 股的比例为0.2170%,回购成交的价格为1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3,2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 股的比例为0.1132%,回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13.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1,64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30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604,8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股

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5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50,000股,累计回购金额4,604,8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以公司截至2024年5月8日总股本106,0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50元/股进行计算,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561,900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911,900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0.8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50元/股进行计算,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291,631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641,631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0.61%。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启动股份回购以来,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符合预期,近期由于受资

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3.88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8.50元/股,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