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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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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2024-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之日(即2024年2月23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957,9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351,324,281股的0.04%,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6.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4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499.809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