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5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2人,代表股份数1,012,053,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41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997,307,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1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9人,代表股份数14,746,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2)公司12名董事、8名监事、8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6下设的4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针对议案6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持有公司30.81%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对议案6.01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持有公司11.80%股份的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对议案6.02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邢中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5.公司独立董事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相君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公司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于议案4、5、6、8、9、10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赵怀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2.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在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11人,视频参会董事1人,授权委托参会董事1人,其中:董事孙晓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刘树森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于来富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8名监事、8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选举邢中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邢中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