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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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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0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鸣、独立董事张建同、独立董事袁丽娜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匡亮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副总经理王洪涛以通讯方式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杜佳盈、王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2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选举郑静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后附),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其任职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其任职及职责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

郑静华女士简历:

郑静华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学历。郑静华女士曾任公司人事专员,现担任公司行政人事部人事经理。郑静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下午4时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获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本次会议由钱金祥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钱金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完善治理结构的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3人)

成员:钱金祥先生(主任委员)、钱犇先生、朱晋伟先生

2、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曹容宁先生(主任委员)、潘文韬先生、钱金方先生

3、提名委员会(3人)

成员:潘文韬先生(主任委员)、朱晋伟先生、钱金祥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成员:朱晋伟先生(主任委员)、曹容宁先生、钱犇先生

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钱犇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匡亮先生、王洪涛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钱琴燕女士为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匡亮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财务总监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犇、匡亮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秦宇蒙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牟宗峰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下午5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由陈晓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晓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9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钱金祥

非独立董事:钱犇、钱金方、匡亮

独立董事:朱晋伟、曹容宁、潘文韬

(2)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3人)

成员:钱金祥(主任委员)、钱犇、朱晋伟

2、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曹容宁(主任委员)、潘文韬、钱金方

3、提名委员会(3人)

成员:潘文韬(主任委员)、朱晋伟、钱金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成员:朱晋伟(主任委员)、曹容宁、钱犇

(3)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陈晓良

职工代表监事:郑静华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炜

上述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任期三年,自2024年5月9日至2027年5月8日。

二、 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总经理:钱犇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匡亮

副总经理:王洪涛

财务总监:钱琴燕

证券事务代表:秦宇蒙

内审部负责人:牟宗峰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无异议,且聘任钱琴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匡亮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在此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

(1)钱金祥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钱金祥先生曾任杨市纯水设备厂车间主任、杨市医院塑料厂供销职员、胡埭仪表厂厂长、振华附件厂厂长、振华配件厂副厂长、振华有限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无锡君润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祥耀执行合伙人,无锡开祥执行董事、总经理。钱金祥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1.30%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钱犇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桑德兰大学(University of Sunderland)工商管理硕士。钱犇先生曾任振华有限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开祥监事,武汉恒升祥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方园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亿美嘉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州君润执行董事、总经理,宁德振德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恒伸祥执行董事、总经理,廊坊全京申执行董事,上海九宇道执行董事。钱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0.19%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钱金方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钱金方先生曾任锡山市高级中学校办厂供销员,无锡亿美嘉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廊坊全京申经理,无锡胜益利监事。钱金方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金祥系兄弟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匡亮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匡亮先生曾任振华有限及无锡振华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匡亮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胞姐钱小妹之子,直接持有公司0.06%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朱晋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一桥大学管理学博士。朱晋伟先生曾任无锡轻工业学院讲师,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和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曹容宁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博士。曹容宁先生曾就职于江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清纤集团合成纤维厂技术部,现任江苏理工学院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副教授。曹容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7)潘文韬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潘文韬先生现任江苏锡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潘文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8)陈晓良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陈晓良先生曾任无锡县第二钢铁厂秘书、无锡县太湖钢厂办公室主任、振华有限销售科科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总监,武汉恒升祥监事。陈晓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9)王炜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王炜先生曾任无锡振益销售经理、无锡亿美嘉物流主管、制造物流部主管,现任公司公司监事、证券法务部投资者关系经理,廊坊全京申监事,上海九宇道监事。王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10)郑静华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学历。郑静华女士曾任公司人事专员,现担任公司行政人事部人事经理。郑静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权,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11)王洪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动力分厂厂长助理;2006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振华有限及无锡振华焊接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王洪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0.04%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2)钱琴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1998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未在其他单位兼职。钱琴燕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胞兄钱金南之女,直接持有公司0.04%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3)秦宇蒙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证券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秦宇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0.02%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4)牟宗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凯毅德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高博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华生塑料科技(上海)公司、奇高讯息电子(宁波)有限公司,主要担任体系工程师一职。现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牟宗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0.02%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