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扬联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389,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苏同先生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60,353,56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0.91%,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05,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姜香蕊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7,096,32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7.80%,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38,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6,449,887股,占其持有股数的93.51%,占公司总股本的42.02%。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变动仅为前期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股份质押解除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比例超过8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分别于2023年5月8日、2023年6月26日、2023年9月5日、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1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股票质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对前期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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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主要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根据其资金的安排,与相关质权人沟通协商后进行的延期。苏同先生及姜香蕊女士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风险控制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具备履约能力。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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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881,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0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5.87%,对应融资余额为9,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对股东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资信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自身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
2、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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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扬联众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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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扬联众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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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资金实力及可利用的融资渠道等因素,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3、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年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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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年与公司发生的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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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年除上述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外,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资金流动性及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物、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
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比例超过8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度重视高质押比例问题,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累计质押比例,力争2024年底前将累计质押比例降低到80%以下。降低累计质押比例等措施涉及市场因素、政策因素及公司发展等方面,因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质押事项的后续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8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本次信托贷款期间信托贷款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31,400万元,贷款可分期发放,各期贷款期限均不超过1年。同意该信托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第三方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最终信托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同意公司签署编号为bitc2024(lr)-1666号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为bitc2024(or)-1670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的信托贷款。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现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其信托贷款余额1,609.75万元进行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为半年,至2024年11月13日止。最终信托贷款展期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