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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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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与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与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是基于三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做优做强生态环保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碳资管”)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中促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杉研究院”)签署《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涉及后续的投资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1. 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1层

(3)法定代表人:于彤

(4)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政策宣传、组织调研、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展览展示、咨询服务。

(6)公司与中促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中促会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中促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二)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16317(集群注册)

(3)法定代表人:王乐乐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等。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绿色认证平台、自愿减排项目碳资产开发管理和运营平台、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平台,深度挖掘智能监测与低碳技术潜力,充分发挥企业绿色价值和生态价值。

(6)公司与松杉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松杉研究院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3. 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松杉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乙方: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 共同合作推广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平台,拓展应用场景。通过平台对非电可再生能源进行零碳能源核证,并对零碳能源证书在用热、用气等各类能源使用企业进行推广,为企业进行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

2. 合作开展碳咨询服务工作。发挥中促会平台的资源优势,泰达碳资管的区域优势,合作为天津及外部企业提供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零碳能源核证、碳足迹管理、碳盘查、碳咨询等)。

3. 共同推动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的区域认可。跟踪国际组织(包括不限于ISCC、RSB等认证体系)相关管理制度、认证规则及实施成效,并结合天津碳普惠制度,推动零碳能源证书体系在天津碳市场的应用。

(三)合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三方战略合作,三方同意建立合作推进机制,包括互访机制、工作联络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四)其他事项

1. 本合作框架协议是三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三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在开展具体项目合作业务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条件等另行商定。

2. 三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3. 本框架协议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今后合作的意向,除保密条款外,三方不得依据本框架协议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后续的合作事宜公司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2022年6月,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已完成投资决策审批,正在积极推动项目公司设立。

2. 2022年10月,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签署《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开展党建共建暨全方位战略合作。目前,双方在持续对接中。

3. 2023年4月,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4. 2023年6月,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5. 2023年11月,公司与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签署《Nahdet Misr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已经就于亚历山大市共同投资垃圾发电项目达成了初步共识,并获得了埃及环境部的支持。现正在与埃及政府及电力部门对于垃圾发电上网电价及垃圾处理费进行洽商。

6. 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与宣威市人民政府签署《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在宣威市龙潭镇投资建设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4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5.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1.2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2.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9.8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12个月。该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5,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向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村镇银行”)申请融资900万元,期限12个月;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申请融资9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向天津农商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上述融资业务均由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1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7,497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02,497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3万元。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泰达环保2024年度为天津泉泰和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6,000万元和4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天津泉泰和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004万元和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4,804万元和2,000万元,天津泉泰和天津雍泰可用互保额度分别为1,196万元和46,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3)法定代表人:杨文娟

(4)注册资本:20,9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天津泉泰涉及诉讼金额为3,625.67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高王公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杨文娟

(4)注册资本:18,081.75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天津雍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天津雍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天津泉泰向浦发村镇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浦发村镇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2.担保金额:9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天津泉泰向天津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天津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2.担保金额:9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天津雍泰向天津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天津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2.担保金额: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166.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5.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1.23%。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