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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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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就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4年5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公司或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及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