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发布
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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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子公司内控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一方面要求另类子公司加强交易行为管理,本次修订对另类子公司投资标的的尽职调查、投后管理、持续控制和管理风险均提出相应要求;另一方面强化对子公司违规关联交易的约束,修订新增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行为管理的要求,并增加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向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禁止性规定。此外,要求证券公司做好业务划分,切实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
三是对人员管理方面作出进一步补充完善。明确子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由母公司选派;要求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强调相关人员投资行为应符合有关规定,子公司还应当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自律管理层面的一些要求。包括子公司报送事项,以及明确另类子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中证协可对从业人员采取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自律措施等。
据悉,下一步,中证协将持续加强对两类子公司的自律管理,加强对证券公司组织架构的关注和另类子公司投资情况的监测,同时继续做好行业答疑解惑工作,及时了解行业对规则的适应和业务开展的难点,发挥桥梁作用,为监管部门提供实践信息和有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