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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4-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95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99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14%,最高成交价为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4,52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根据《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4,999,99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414%,其中首次授予12,399,99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955%,预留份额2,600,000股,具体持股数量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2****”。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规模14,999,990股,其中,首次授予12,399,990股,预留2,600,00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实际认购股数为12,399,99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71,987.20元,首次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拟认购份额上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认购情况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验字(2024)第210009号《验资报告》审验。

3、非交易过户完成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12,399,990股已于2024年5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8元/股。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安排

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所涉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锁定,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在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期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前述人员合计持有的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未超过30%,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前述人员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