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景升先生、郭介胜先生、李晓斌先生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另,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
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回购承诺已完成暨收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偿付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指定第三方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支付款项16,211.78万元,付清了股权回购承诺余额;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万怡投资的20,498万元,用以偿付由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部分款项。截至2024年5月1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3,386.92 万元,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66,011.13 万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往履职期间,多次通过现场询问、通讯交流等方式敦促管理层加大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款的回收力度,也直接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非经营性占款事项,要求其出具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案,并细化方案的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并要求公司积极对内部控制加强管理和整改,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截至本函发出之日,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控股股东完全解决占款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建立健全不同板块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加大规范类退市实施力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据此推出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该规则中的9.4.1第(五)款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高于上述规则规定的标准,新的《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后,如果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款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收回,公司未来存在退市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足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2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为此,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就积极解决非经营性占款及相关事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请公司管理层敦促控股股东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占款事项。提请公司管理层注意上述风险,依法依规敦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管理层要紧密跟进控股股东的占款偿还计划。公司管理层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控股股东占款还款计划,加强日常督促,强化日常联络,参与跟进控股股东还款计划的推进实施,对还款方案、计划以及进程、可能性做出动态评估,确保控股股东还款计划得到落实。
三、公司管理层要进一步加强内控规范管理,严控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和划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禁止进行不当或违规关联交易发生,防止出现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提请公司管理层重点关注《股票上市规则》9.3.2第(一)款之规定中有关净利润为负且收入低于3亿元可能触及的相关风险。
特致此函,请予以高度重视!”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可能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占用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4.1第(五)款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3,386.92万元,公司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66,011.13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3.2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情形可能无法消除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2024年度无法消除,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3、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怡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81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其中累计质押持有公司股份223,078,44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63%,占公司总股本的35.35%;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持有公司股份207,573,4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19%,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492 号),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你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53,386.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01%,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亿阳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的53,386.92万元,清空资金占用余额。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等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本所将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收被占用的资金,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偿还占款。你们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请你公司在收到后立即披露本函件。”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