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07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及担保逾期的情形。自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人民币14,8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8.20%。公司对子公司华菱汽车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的合同累计数量:3例。
●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人民币14,828.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481,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本次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自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的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人民币14,82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对子公司华菱汽车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的累计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人民币23,85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对子公司华菱汽车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如下:
■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26,762.69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余额为106,670.77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133,433.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63.8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的合同数量为6例,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23,859.00万元。
三、后期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分别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并已启动债权申报、重整投资人招募。下一步,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加紧推进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及审查、引入重整投资人等工作,并结合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相关方沟通情况,编制初步的重整方案,推进证监会和最高院层报程序,争取早日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和最高院批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情况请见上市公司后续公告内容。
同时,公司将全力保障预重整及重整期间的生产运营稳定,维护企业核心价值,保障全体债权人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07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3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审计意见
1.关于审计意见。年审会计师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称,保留意见形成基础系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报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后续措施执行以及能否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1)说明形成上述审计意见的具体依据,包括公司编制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公司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的具体表现等,说明是否存在除审计意见说明中提及依据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形成上述审计意见的事实基础;(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审计意见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相关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意见出具是否恰当、审慎,审计意见形成的基础是否完整、准确披露。
二、关于减值计提
2.关于上海索达项目。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3.03亿元,同比减少15.36%,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462.25万元,过往年度除上期计提43.4万元外未计提过减值。期末在建工程主要为上海索达发动机厂房、宿舍等配套建筑以及发动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本期新增主要为对上海索达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计提减值准备3461.2万元,计提原因系项目停滞存在减值迹象,但未对配套建筑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根据公司对我部前期问询函的回复,上海索达自2022年起已停滞,但2022年公司认为该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两年对上海索达项目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测试方法、参数取值、评估假设等,明确两次测试中存在的差异,充分论证上海索达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说明在客观事实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两年减值测试出现不同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利用减值调节利润;(2)补充披露未对上海索达配套建筑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全面梳理前期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3.关于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8.8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85亿元,计提比例20.88%,较上年同期下降近3个百分点。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62亿元,其中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0.47亿元,系根据库存商品跌价测算的综合跌价率计算原材料跌价,新增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1.09亿元。报告期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1.13亿元,连续2年转回或转销金额高于新增计提。报告期公司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减少9.63%、13.89%。
请公司:(1)结合在手订单规模及执行进展、存货具体构成、库龄结构等,说明在公司经营业绩未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存货计提比例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报告期原材料跌价率的计算过程、参数取值等,说明原材料本期新增计提为负值的原因,与库存商品跌价情况是否匹配;(3)分项列示公司近2年存货跌价转回、转销的具体情况,说明连续2年存在大额存货跌价转回、转销且超过新增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本期及前期计提不谨慎、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4.关于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1亿元,本期新增计提资产减值1.45亿元,自2020年以来连续大幅增长,本期新增计提主要为专有设备减值1.4亿元。公司对前期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显示,2022年度存在应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而根据资产组确定减值金额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对除上海索达外设备类资产组进行整体评估。
请公司:(1)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的具体资产构成、使用年限、闲置状态、权利受限情形、产能利用率、减值迹象出现时点,重点说明专有设备出现大额减值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本年度与2022年度以资产组和以单项资产确定资产减值的具体分类及减值情况,说明差异及原因;(3)补充披露2020年以来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参数取值、评估假设及具体差异等,说明各年度减值测试评估方法是否保持一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计提金额连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前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是否充分、及时,是否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5.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2.16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15.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79.18%,较上年同期增长11个百分点;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16.25亿元,其中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组合计提的账款比重从4.3%增长至19.38%。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2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并逐家列示涉及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公司对欠款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目前回款进展;(2)补充披露按组合计提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对应的欠款方名称、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对手方资信情况、回款情况等,说明账龄结构整体延长、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三、其他
6.关于关联交易。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金额23.54亿元,同比增长48.35%,占全年营收比重达60.7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产生金额6.96亿元,同比增长34.87%,连续2年大幅增长。其中与关联方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等同时发生关联采购、销售。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各季度销售或采购金额、平均价格、结算方式、账期、期末应收预付余额等,对比市场同期可参考价格说明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2)结合上述关联方主营业务、技术实力、产品销量、市场地位等,说明选择其成为销售、采购合作方的商业合理性,与同一关联方同时发生关联采购及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涉嫌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说明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较大业务依赖,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要求,审慎、客观对问题1进行核实并明确回复,并就上述问题2(1)(2)、3-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问题6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3号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