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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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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4、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沈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4日(星期五) 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 至05月2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feriver.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4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4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邵俊斌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代行):倪卫琴女士

副总经理:王凯先生

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李学尧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4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 至05月2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feriver.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21-34635507

邮箱:info@liferive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回购计划中回购的2,546,351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4,704,350股减少为 192,157,999股,注册资本将由194,704,350元减少为192,157,99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27日(工作日9:00一11:30、13:00-17:00)

2、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3、电子邮箱:info@liferiver.com.cn

4、联系电话:021-34635507

5、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