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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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已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计票。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382,415,070.91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642,987,494.94份的59.47%,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及基金管理人的两名代表出席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计票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91.53%,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及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5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15%调整为0.33%。

为实施上述事项的变更,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调整本基金相关费率等有关事宜,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必要修订。《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将进行必要的修订。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关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对《基金合同》项下的“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管理费率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将进行相应的必要修订。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的实施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实施调整后的管理费率,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调整后的管理费率的具体生效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4)沪东证经字第3667号

申请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42层和43层。

法定代表人:王琼慧。

委托代理人:戴振敏,女,1985年6月23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4月26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4年4月10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和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43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潘中伟的监督下,由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戴振敏、王毅萍进行计票。截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382,415,070.91份,占2024年4月11日权益登记日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总份额642,987,494.94份的59.4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350,014,571.41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32,400,499.5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1.53%,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修改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