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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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4、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大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9,319,1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89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5,017,3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718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301,74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1768%。

4、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426,0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3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4,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301,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6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0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21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4%;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0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21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4%;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24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35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9%;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0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21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4%;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084,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3%;反对235,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190,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6%;反对23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24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35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9%;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0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21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4%;反对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47,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2%;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229,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6%;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曾志辉女士、王光平先生、王伟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合计持有84,999,412股,在本议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247,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35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9%;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规模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三个考核期的最低业绩考核目标C的解除限售条件,相应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中不得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因此公司将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31,469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数量为1,864,899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数量为266,570股。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1,537,450股减少至229,405,981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登记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登记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登记联系传真:0851-86298482

邮编:550000

联系邮箱:002873@xtyyoa.com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