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人民币,租赁标的为公司GPU服务器,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允松先生拟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黄允松先生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浙银租赁非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4.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5.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6.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8.股权结构:浙银租赁的股东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浙银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与浙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GPU服务器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公司以其拥有的GPU服务器作为融资租赁物,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的GPU服务器
2.租赁类型:售后回租
3.融资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4.租赁期限: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含本数)
5.租赁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拟将12台GPU设备算力服务项目下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予浙银租赁,为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有关的质押合同尚未签订。
就本次融资租赁,公司与浙银租赁拟约定:公司2024年业绩需达到相关条件,如相关条件未达到,浙银租赁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若后续签署相关协议,本条款涉及的经营业绩约定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仅为公司与浙银租赁的协议约定)
有关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利率、质押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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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黄允松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14.04%股份的股东黄允松先生,在2024年5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黄允松先生提请公司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 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2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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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相关董事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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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为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智算”),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青云智算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提供信用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青云智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云智算因经营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类型为担保授信。公司拟为青云智算上述融资事宜提供信用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及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5LY8E8L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3号楼6层605-2
5.法定代表人:林源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青云智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云智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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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云智算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拟为子公司青云智算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云智算目前尚未签订授信协议,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后续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公司及青云智算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允松先生拟为青云智算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黄允松先生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此次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为本次融资事宜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其良性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云智算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提供信用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云科技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6.69%、4.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